滎陽市六六八酒行因涉嫌存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被處罰
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近日,滎陽市六六八酒行因涉嫌存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被滎陽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處罰款5000元。
2024 年 11 月 8 日,滎陽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接到群眾投訴舉報,投訴舉報人聲稱在滎陽市豫龍鎮(zhèn)寶翔嘉苑 11 號樓 8 號六六八酒行購買的4 瓶五糧液酒懷疑是假酒。
經查,當事人自述圖回收五糧液的價格便宜,利潤大,在沒有交易憑證的情況下在當事人處用現金 15000 元交易了 3 箱五糧液酒。且自述回收的五糧液酒在該酒行的售賣價是980 元/瓶。截止到 2024 年 11 月 8 日,總共售賣了 4 瓶,共計 3920 元。因購買這 4 瓶五糧液酒的投訴舉報人懷疑是假酒,所以沒有食用,沒有造成危害后果。另,當事人自述回收的五糧液酒在該酒行的售賣價是 980元/瓶,所涉及的侵權商品是 3 箱五糧液酒。根據《商標侵權案件違法經營額計算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一款、第五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當事人的違法經營額是 17640 元。
綜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滎陽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17640元;沒收侵權商品。(張忠)